野人网 HI-神农架▾ 神农架文化 查看内容

旅游神农架 享受神农架:华中屋脊—南天门

2015-9-9 16:39| 发布者: hisnj| 查看: 2722| 评论: 0|原作者: 陈人麟

摘要: 南天门寻觅“野人”踪影! 南天门地处猴子石北坡,猴子石得名于一坡嶙峋怪石。怪石皆呈猴相,千百只石猴聚会,或飞或跃,或挂或坐,或游戏嬉戏,或闭目养神,无不神态逼真,情韵感人。它距离南天门不远,南天门则因 ...
   南天门寻觅“野人”踪影!
   南天门地处猴子石北坡,猴子石得名于一坡嶙峋怪石。怪石皆呈猴相,千百只石猴聚会,或飞或跃,或挂或坐,或游戏嬉戏,或闭目养神,无不神态逼真,情韵感人。它距离南天门不远,南天门则因两尊石柱相对而立,形如天门而得名。民间相传,孙大圣当年大闹天宫,群猴也想尾随而往,却被天神拦在了南天门外。虽然上不了天,但也舍不得走,久而久之便化成了一只只石猴。
   南天门一带,方圆百里无人烟,原始洪荒,无路可通,至今人迹罕至,因此一直是野考重地。置身其中,总容易引发对“野人”传说的反思:
   何谓“野人”呢?“野人”只不过是神农架山林及许多地区,民间对一种未知动物的一个称呼而已。“野人”似人而非人,因为虽然能直立行走,却不能像人一样挺直身板,更不能制作工具;“野人”姓野而名兽,因为在山民心目中,它也是一种野牲口,也是一种捕猎对象;“野人”并非神农架特有,也非中国特有,因为众多地区的史籍都有“野人”的记载,外国也有许多地区有“野人”的传说;“野人”并非只叫“野人”,房县也叫“秦毛人”,江西叫“赣巨人”,喜马拉雅山区叫“雪人”,蒙古叫“阿尔玛斯”,美国叫“大脚怪”……
“   野人”在民间传说已久:房县南山里有红毛“野人”。红毛“野人”爱吃人,凡捉到了人,总是先把人的两只膀子紧紧抱住,哈哈大笑便昏死过去,等醒过来以后才把人吃掉。因此,进山的人都要在两臂上套上竹筒子,以防万一被野人捉住了,好趁其笑死过去时脱身逃命。古《郧阳府志》、《房县志》皆记载说,“房山在城南40里,高险幽远,四面石洞如房,多毛人,修丈余,遍体生毛,时出啮人鸡犬,拒之必遭攫搏,以枪炮击之,铅子落地,不能伤。”文中所讲的房山亦称南山,实指神农架;“毛人”亦即“野人”。清代文人袁枚在《子不语》一书的“秦毛人”篇,还在志书的记载后补充了这么一段文字,“相传制之之法,只须以手合拍,叫曰‘筑长城’,则毛人仓皇逃去。余有世好张君名敔者,曾官其地,试之果然。土人曰,秦时筑长城,人避入山中,岁久不死,遂成此怪。见人必问‘城修完否’?以故知其所怯耳。”
   “野人”传说不能轻易否定:据神农架林区“野考学会”统计,1924─1993年间,仅在今神农架林区境内,就有360多人、114次、见到过138个“野人”。这些目击者,或是远看,或是近睹;或追过“野人”,或被“野人”追过;或打过“野人”,或被“野人”打过;或打死过“野人”,或吃过“野人”肉……他们之中,有农民,有工人;有教师,有学生;有解放军官兵,有地方领导干部……他们素不相识,绝不会编造一个共同的谎言。科考成果也显示,一些奇异的毛发、粪便和脚印,确是一种未知动物留下的,这种未知动物既不同于已知高等灵长目动物的,也不同于现代人类,而是界于两者之间,但更接近于现代人类。
   “野人”传说内容当区别看待:有些内容明显不实,譬如,“野人”绝非秦代逃避修长城的难民变的,也绝对不具有铅子不入的神功。有些内容则需具体分析,譬如,“野人的毛色。传说多称红毛“野人”,但目击者到、捡到的却并不局限于红色一种。野考队编印过一份《奇异动物目击者自述》,其中收录了38名目击者的证词,他们都谈及了“野人”的毛色。根据一位学者的统计分析,结果是红色占50%,棕色占13%,其它各色(包括黑、麻、、灰、黄、白等)占37%。若分为深浅两色,则是深色占81%,浅色仅占19%。该学者认为,“野人”毛发当以红色为主,不过这个红是笼统的概念,鲜红、深红、暗红、浅红、棕红、褐红、麻红等都当归入其中。他同时指出,现场的光线、观看的角度及距离的远近,都会影响目击者的视觉。譬如,红色在强光下很容易被视为金黄,在暗光下则容易被视为黑色。他还指出,“野人”毛色并非全身一致,目击者看到的、得到的可能仅是某一部位的,颜色自然有所差异;更该注意的还当是,“野人”毛色可能像人的胡子、眉毛、头发一样,随年龄由浅而深、而白的,也可能像玉米穗须一样,随生长期而由浅黄而金黄、而鲜红,最后呈深棕色。
   最发人深思的当是“野人”的笑:翻查史书,四种说法,一为“左手操管自笑”,二为“见人则笑”,三为“初得人喜而笑”,四为“见人笑亦笑”。“左手操管自笑”, 当属自来笑或自带笑,即屈原诗中的“若有人兮山之阿,被薜荔兮带女萝,既含睇兮又宜笑,子慕予兮善窈窕”。“见人则笑”说完全可信,因为多位目击者都说,“野人”发现他们时便笑个不停,还会发出喜鹊般的呷呷呷声。“初得人喜而笑”说也基本可信,因为目击者中不乏与“野人”直接接触过的,都说“野人”拉着、扯着他们时,脸上总是笑嘻嘻的;还有做过“野人”俘虏的,也说“野人”捉到他们时很高兴。至于“见人笑亦笑”说,实难相信,因为它以见人笑为前提,可人们无不对“野人”畏惧万分,偶然遇见了,逃跑还恐来不及,谁还敢对“野人”笑呢?若真有其事,只有一种可能,即“野人”被关在笼子里供人们观赏,(史书记载,周成王便如此做过。)观赏者因见到稀奇而高兴,“野人”见到人们发笑也会跟着笑起来。
   最不可信的当是“野人”吃人说:因为在民间传说和史书记载里,多见的是“野人”救人、帮人、善待人的动人故事,却找不出一例野人”吃人的例证,一位老农还曾告诉考察队员,“那家伙不吃人,不害人!”
   “野人”爱笑,但绝非其吃人的前奏曲;“野人”非但不吃人,还一直表露着欲与人类亲近的强烈愿望。遗憾的是人类非但未能理解、接受这一善愿,还常误解、曲解,以致酿成了悲剧。
   只有借助“野人”总欲亲近人类这一新认识,才能化解目击者证词中的许多矛盾:譬如,黄智桥等孩子的证词里讲,他们差一点被“野人”抓去吃了。此说实在是太冤枉了野人,因为事实是,一个“野人”看到他们几个孩子在地里挖药,十分高兴,先呷呷呷地连笑了十几声,接着便频频向他们招手,意思当是表示将过来与之同乐,却不料看到孩子们被吓得连滚带爬地逃跑,只好停下脚步,万般失望。再譬如,胡秀祥(女)说曾被一个“野人”追赶过,也不合情理。因为按她的说法,“野人”一步相当她的三步,又是走下坡,而且彼此相距不远,若真要追,她岂能脱身?合理的解释应是:坐在垭口大树上歇息的“野人”听到喊叫声,误以为是招呼它,十分激动,所以先站起身来亮相,继用呜呜声做答,接着便迈开大步迎了过来。谁知道竟把人吓跑了,“野人”只有暗自叹息......最有说服力的还是甘明枝的奇遇:他正在林间埋头挖药,忽见一个“野人”走了过来,上前就是一巴掌,将他打昏在地,自以为必死无疑了,却不料醒来时竟不见了“野人”的踪影,足见“野人”不吃人。对其奇遇只能做这样的解释:“野人”寻过来,是想与之亲近,因此见面之初,就像亲热孩子一样,将巴掌抚在他脸上;本是轻轻地爱抚,(因此醒来时自摸,才发现既不红,又不肿。)却不料竟将其吓昏在地,“野人”见状,只好无奈地离去。
  • 鄂ICP备14017416号-1.©2014-2021 野人网-
    GMT+8, 2024-12-2 17:41 , Processed in 0.083660 second(s), 22 queries .